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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中写借条有什么注意事项?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6日

一旦发生争议,则倾向以借条上的主体进行起诉。这是,就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因为实际债权利益人和借条上的出借人不一致。在此情况下,法院极容易驳回名义出借人的起诉。

另外,因为实际出借人并没有在借条上签字,则很多借条的约束性条款无法发生对实际出借人的约束力。因此,建议起诉时,以实际债权人为原告。同时,如确有不方便,建议宁可不填写出借人名称,以实际持有借条方为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属于债权债务中最重要的赁证,而且借条需要由债务人来进行书写,如果书写的并非实际借款人,那么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实际借款者进行书写,这样才能保障到债权人的利益,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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