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

电话:13580805936

文章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判?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2日

根据律师事务所的经验,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1)首先,依法认定的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各自拥有;


(2)其次,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话,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这里所说的"照顾",不仅是指可以在财产的份额上给女方适当多分一些,还可以在财产种类上把某项在生活中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把房产分配给女方。


此外要注意,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分割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


(3)诉讼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如果做出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相关推荐:

>
东莞律师头像

联系律师

东莞律师:严晶

电话:13580805936(电话号码即微信号)

执业证号:14419201910110529

执业律所:广东金词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工贸大厦B座11楼(虎门公安分局/豪门大酒店对面)

专业领域:货款借款、房产合同、企业顾问、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在线咨询

律师微信

律师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