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4日
取保候审之后去检察院做检查笔录,用于起诉与查明事实。
取保候审期间通知到检察院,是检察院要履行核实情况、告知义务,这是法定程序。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已经没事。
法律没有规定过取保候审会被传唤的时间,办案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随时传唤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应当做到随传随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相关推荐:
>东莞律师:严晶
电话:13580805936(电话号码即微信号)
执业证号:14419201910110529
执业律所:广东金词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工贸大厦B座11楼(虎门公安分局/豪门大酒店对面)
专业领域:货款借款、房产合同、企业顾问、刑事辩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