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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期间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7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起诉离婚期间,夫妻双方仍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因此此阶段不建议自由恋爱。若是一方在起诉离婚期间自由恋爱的,有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情形,另一方有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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