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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1日
1、离婚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自愿,采用威胁、逼迫等方式签订的财产分割等协议是无效的;
2、离婚协议书必须由双方本人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离婚协议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例如约定离婚后不得再婚、不得离家等内容,该内容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属于无效约定;
4、不得损害他人以及子女的利益,例如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对方放弃探视权,,这一条款因损害了子女的利益为无效条款;
5、不得违反其他公序良俗的条款;
6、离婚协议经登记离婚后生效,协议应当履行,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
经过法院判决后,若还不履行的,另可以申请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7、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离婚协议书,其实在内容上面更多的还是基于当事人的实际状况和协商作出的,法律方面并没有太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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