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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2年11月03日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造成公司破产的原因本身就是资不抵债,公司只能用破产财产清偿相关的债务,如果清算组经过清算以后,确认公司已经没有偿还能力,不管是给员工还是给其他普通债权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只能自行承担,员工在公司破产后,满足以上条件的可以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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