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

电话:13580805936

文章

第二次诉讼离婚起算时间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2年09月30日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是在上一次离婚的判决书下达之日起开始计算六个月的,判决书生效日期就是案件中最后一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后上诉期满之日。起诉离婚的时间计算一般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这种情况下,并非是指法院作出判决的当日,而应该是法院作出不准离婚判决并且判决开始生效之日起计算的;第二种情况就是调解和好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相关推荐:

>
东莞律师头像

联系律师

东莞律师:严晶

电话:13580805936(电话号码即微信号)

执业证号:14419201910110529

执业律所:广东金词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工贸大厦B座11楼(虎门公安分局/豪门大酒店对面)

专业领域:货款借款、房产合同、企业顾问、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在线咨询

律师微信

律师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