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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8日
1、妻关于子女的抚养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享有探望权。儿子/女儿十周岁后,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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